现在的官司还能不能打了??水电站承包方未按要求对机器进行维护,我方发了整改通知书,但是还是未整改,于是我方向法院提出上诉,但是法院却因对方未收到整改通知书为由,在我方未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直接判我方败诉。我方不服,去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上诉,但是中级人民法院说我们法院该走的程序还没走,要我们去一审人民法院再走一遍程序再来,或者撤诉,于是我方撤诉了,但现在还没判下来,我们还给了律师十万元钱,结果官司打成这样,我们的整改通知书是交到一个承包商手里的,一共是三个承包商,难道一个人收到不算吗,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提供证据了,这官司是真的没法打,还是法院都被承包商买通了。 |